焚烧厂第三方监管标准及规范
焚烧厂及飞灰填埋场第三方监管按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离子熔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经营协议进行监管。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代替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_2009)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CJJ 128》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 93》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
焚烧厂第三方监管范围
焚烧厂及飞灰填埋场第三方监管的监管范围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离子熔融项目的运行、环保排放、安全生产、环保监测等。
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备和设施、厂内环境、卸料平台、垃圾进厂、出厂计量、运行工况、停产检修及起停炉、环保耗材、环保排放及在线监测监控、渗沥液处理、飞灰炉渣的稳定化处理和外运无害化处置等。
焚烧厂第三方监管形式
焚烧厂及飞灰填埋场第三方监管的主要监管形式为采用信息化监控、人工驻厂监管和定期环境检测等。
垃圾处置终端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时,在传输通信网络连通的基础上,采取数据库对接或者调用接口形式实现计量数据、监测数据、监管数据的自动采集。
定期检查和协调,负责纳入监管范围各垃圾焚烧厂的统筹。负责产品和服务改进,抽查监管质量。分析被监管企业运营状况并提出措施,审核监管报告,组织专家会商存在问题等。
对照省标检测要求,对属地环保部门未检项目进行检测,包括垃圾焚烧厂检测,等离子体飞灰资源化项目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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