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背景
2015年6月,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秘书处正式提交《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进一步明确将“2030 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作为中国自主贡献目标。
这意味着中国未来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碳排放约束,而碳排放目标制定与考核、碳交易市场建立都需要完备的数据支撑,都离不开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这项基础工作。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意义
1、2010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0]2350 号),要求各地制定工作计划和编制方案,组织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是为了符合这一政策要求。
2、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清单可以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从而有助于制定应对措施。
3、通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对本地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范围
温室气体清单是对一定区域内人类活动排放和吸收的温室气体信息的全面汇总。
覆盖范围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以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6类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依据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依据主要是《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其他参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际国内标准: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ICLEI 指南;
GRIP温室气体地区清单议定书;
企业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ISO14064系列标准;
PAS2050 指南;
标准PAS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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