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和《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监测位置、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及频次,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作出评价,通过监测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解决。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内容
综合说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安排,并附上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背景和项目概况、项目区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废渣场及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投资等。
报告主要内容:编制依据、水土流失防治的标准等级、项目概况、项目区概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预评价、废渣场、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结论与建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规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广东省水利厅,2015 年 10 月 13 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20〕161 号,2020 年 7 月 28 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
《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粤府〔2015〕9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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