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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水文观测规范标准要求及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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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31
  • 来源:中科检测

  ‌海洋水文观测‌是为了解海洋水文要素分布状况和变化规律而进行的观测。保障海上航行安全‌是海洋水文观测的重要作用之一。通过持续观测风向、风速、气压等气象信息,可以提供准确的航海预报,帮助船只安全航行,避免极端天气如台风、暴风雨等对船只造成的威胁‌。


  海洋水文观测规范标准要求


  GB/T12763.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水文观测的基本要素、技术指标、观测方法和资料处理。


  海洋水文观测要素一般包括:水温、盐度、海流、海浪、透明度、水色、海发光和海冰等。如有需要,还要观测水位。每次调查的具体观测要素,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而定,并应在技术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


  海洋水文观测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准确性:观测数据应具有高准确性,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2.实时性:观测数据应能够及时获取和传输,以满足海洋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需要。


  3.连续性:观测数据应能够连续地获取,以获取水文过程的完整性和变化规律。


  4.综合性:观测项目应能够综合考虑多种要素,包括海洋温度、盐度、流场、海洋酸化度等。


  5.空间性:观测项目应能够在空间上进行覆盖,包括区域性观测和点源观测。


  海洋水文观测方法


  (1)海表面漂移浮标测流


  a)布放前,应提前租用有关卫星的接收通道。


  b)投放前,应用信号感应器测试发射机工作情况。发射机工作正常,能连续工作,方可投放。


  c)漂流浮标最好在停船前或开船后1kn的航速下,在船尾部的左侧或右侧投放。投放时先放漂流袋,后放漂流体。


  d)投放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漂流浮标观测记录表。


  (2)船只锚碇测流


  a)观测期间首先应按表D.10的格式记录观测日期、站位(经度、纬度)等有关信息。


  b)利用直读等类型非自记海流计测海流时,待海流计沉放至预定水层后,即可进行流速和流向的测量。室内终端设备直接显示观测数据,可采用手工记录,也可采用记录仪记录。


  c)安德拉等类型自记海流计观测海流时,可根据绞车和钢丝绳的负载,以及观测任务的具体要求,串挂多台海流计同时测多层海流。测流时应记录观测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观测结束后,取出内存记录板,使用厂家配带的交换器与计算机通讯口相连,在计算机上读取观测数据。


  d)当施放海流计的钢丝绳或电缆的倾角超过10°时,应对仪器沉放深度进行倾角订正。


  e)在锚碇船上进行海流连续观测时,应每三小时观测一次船位。如发现船只严重走锚(超过定位准确度要求),应移至原位,重新开始观测。


  f)周日连续观测一般不得缺测。凡中断观测两小时以上者,应重新开始观测。


  (3)锚碇明标测流


  a)锚碇系统的投放


  明标投放前,应根据有关规定发布航行通告。


  明标投放方法与潜标的投放基本相同(见7.2.3.2.a)、b))。


  明标上的闪光装置应切实水密,保证正常连续闪光。


  b)锚碇系统的回收明标目标清晰,当船只到达锚碇站后,即可利用船只上的吊车和绞缆机收回锚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