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项目背景
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类型
依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海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空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陆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铁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范围
1化工类货物:
化工品大体可分为危险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在运输当中常见为普通化工品,很多承运人都要求客户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证明货物属于普通化工品,不是危险品的鉴定报告。
2粉末类货物:
转态为粉末的货物都必须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如螺旋藻粉、各种植物提取物。
3液体、气体及可能含有液体、气体的货物:
如某些仪器含有整流管、温度计、气压计、压力计、水银转换器等,因这些货物有可能含汞。
4带油性的货物:
如汽车零件可能装有燃料或残余燃料的发动机、化油器或油料箱;野营设备或用具可能易燃液体如煤油、汽油。
5带电池的货物:
如电器设备可能含有电池;电动器如割草机、高尔夫车、轮椅等,可能含有电池水等货物。
6带磁性的货物:
一般是空运做鉴定;根据IATA902国际航空运输协议要求,被测物品表面2.1m处的任意磁场强度应小于0.159A/m(200nT)才可作普货运输(出具普货鉴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货物均会在空间产生磁场,需进行磁性货物的安全监测,以保证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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