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鉴定背景
假药是指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假药鉴定范围
假药范围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假药鉴定标准
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编号2009025
假药鉴定案例
质量产品争议情况:
受某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受理对“疑似假药”样品中是否含有双氯芬酸钠及醋酸泼尼松成分进行鉴定分析。
质量分析结果:
质量分析专家组对涉案“疑似假药品”的相关资料、取样勘验情况进行了讨论和综合质量技术分析,作出以下建议和结论:
涉案“疑似假药品”中检出双氯芬酸钠含量为 30.0mg/g,醋酸泼尼松含量为2.5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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