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事项:
(1)对涉案“高分子蒙皮”的钙粉含量、无纺布厚度偏差、含水率进行鉴定;
(2)对涉案“高分子蒙皮”的重复使用次数进行鉴定,并分析该周转率是否会受到钙粉含量、无纺布厚度偏差及含水率的影响;
(3)对涉案“高分子蒙皮”制成的覆膜模板是否存在拆模困难、蒙皮剥落、使用寿命短、拆模后混凝土表面不平整问题及其原因进行鉴定。
2、鉴定资料:
(1)法院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庭审记录、供需双方《采购协议》、现场照片复印件;
(2)需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现场照片。
3、鉴定依据:
(1)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
(2)JC/T 949-2005《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
4.产品质量争议情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某公司(供方)与某公司(需方)签订3份《采购协议》,约定由供方向需方提供“高分子蒙皮”,并对尺寸规格和质量鉴定进行了约定。后需方发现以供方供应的“高分子蒙皮”和需方自产的木板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模板,在建筑工地实际施工时,脱模后的“高分子蒙皮”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并从木板上脱落,粘附在水泥墙面上,无法达到应有的脱模效果。需方认为是供方提供的“高分子蒙皮”不能满足需方生产建筑模板的要求,认为该“高分子蒙皮”钙粉含量、无纺布厚度、含水率等因素减少了“高分子蒙皮”的使用周转率。
5.鉴定结论:
(1)涉案“高分子蒙皮”的无纺布层存在厚度不均现象,导致蒙皮与模板之间的胶合强度不均,使涉案的“高分子蒙皮”整体或局部地从混凝土模板上被拉断或拉脱;
(2)涉案“高分子蒙皮”的钙粉含量和含水率相对较低,不会对涉案“高分子蒙皮”的脱模性能产生显著影响;
(3)使用涉案“高分子蒙皮”制作的混凝土模板,在JC/T 949-2005《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附录A中规定方法的条件下测试其重复使用次数为7至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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