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Graduate study
2020年秋季研究生毕业就业时间表
一、就业及就业报到证:
1、离所时间9月27日,即日起可以到研究生部领取离所表格,办理离所手续。
2、sep系统内部填报就业等派遣信息。
3、9月15日前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9月30日前发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或毕业生委托人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应该认真核对,错漏当时立即上报。
二、户口迁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一)户口迁移:户籍在本所的毕业生,报到证到本所后立即办理户口迁出,请毕业生留意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限,及时到接收单位(或原籍)报到并落户,不按时报到和落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迁户程序如下:
(1)凭研究生部领的报到证白联;到物业部办迁出手续;凭物业部证明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迁户;到研究生部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白联换取报到用的报到证红联。
(2)如户口迁移证已过期或须改迁,需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原迁移证、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延期或改迁手续(改迁还应附改迁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的,除上述“2、”外,还需要凭代办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办理迁户手续(或按天河区公安分局要求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移:
学生党员离所前需将党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党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接收党组织的“抬头”和“去向”,到办公室档案室李娜同志处办转出手续,省内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系统转出就可以,省外需要开具介绍信。转到省外的同学需要9月27日离所前将接收单位开具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交臧丹同志在离所单上签字。离所时未办党关系迁移党员,要根据本所党组织通知按时回所过党组织生活。
团员学生离所前需将团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团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接收团组织的“抬头”和“去向”,先在团员系统申请,后联系研究生支部李铮同志审核即可。转接完毕的同学可到办公室找臧丹同志在离所单上签字。
四、其他
1.学生在办完离所程序后,方可到研究生部领取毕业就业单/证。
2.委托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为个人重要凭证,最好由毕业生本人直接领取,若确需委托代领,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离所前写好委托书并签名授权,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签领并转交毕业生本人。
3.学历学位证明开具:在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之前,入职或就读单位需要学历学位证明的,研究生部视情况办理。
科技发展部(研究生部)
2020年9月4日
1、离所时间9月27日,即日起可以到研究生部领取离所表格,办理离所手续。
2、sep系统内部填报就业等派遣信息。
3、9月15日前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9月30日前发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或毕业生委托人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应该认真核对,错漏当时立即上报。
二、户口迁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一)户口迁移:户籍在本所的毕业生,报到证到本所后立即办理户口迁出,请毕业生留意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限,及时到接收单位(或原籍)报到并落户,不按时报到和落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迁户程序如下:
(1)凭研究生部领的报到证白联;到物业部办迁出手续;凭物业部证明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迁户;到研究生部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白联换取报到用的报到证红联。
(2)如户口迁移证已过期或须改迁,需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原迁移证、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延期或改迁手续(改迁还应附改迁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的,除上述“2、”外,还需要凭代办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办理迁户手续(或按天河区公安分局要求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移:
学生党员离所前需将党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党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接收党组织的“抬头”和“去向”,到办公室档案室李娜同志处办转出手续,省内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系统转出就可以,省外需要开具介绍信。转到省外的同学需要9月27日离所前将接收单位开具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交臧丹同志在离所单上签字。离所时未办党关系迁移党员,要根据本所党组织通知按时回所过党组织生活。
团员学生离所前需将团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团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接收团组织的“抬头”和“去向”,先在团员系统申请,后联系研究生支部李铮同志审核即可。转接完毕的同学可到办公室找臧丹同志在离所单上签字。
四、其他
1.学生在办完离所程序后,方可到研究生部领取毕业就业单/证。
2.委托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为个人重要凭证,最好由毕业生本人直接领取,若确需委托代领,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离所前写好委托书并签名授权,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签领并转交毕业生本人。
3.学历学位证明开具:在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之前,入职或就读单位需要学历学位证明的,研究生部视情况办理。
科技发展部(研究生部)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