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Graduate study
2019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就业时间表
一、毕业答辩及学位:
1、4月17日前:经导师批准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递交延期毕业申请(空表到研究生部领取),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毕业生 必须按时于5月中旬参加答辩,否则按肄业处理。
2、 4月22日:学生网上交申请答辩材料(详见2019夏季毕业研究生答辩须知)。研究生部向国科大报2019年夏季答辩毕业生名单。
3、答辩时间定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4、学位授予仪式在6月中下旬,届时在本所主页另行通知。
5、在7月底领取博硕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就业及就业报到证:
1、领取就业协议书:通过毕业答辩研究生每人一份,签署后不能变动,请毕业生签署前慎重考虑。
2、 6月1日前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6月30日前发就业报到证。
3、 6月2日至8月20日期间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8月底发就业报到证。
4、 6月30日前未签就业协议毕业生及未签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到研究生部填写回生源地申请表,至12月10日仍未落实派遣单位的,派遣回生源地并办理档案户口转原籍省市毕业生接收部门手续。
5、毕业生或毕业生委托人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应该认真核对,错漏当时立即上报。
三、户口迁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户口迁移:户籍在本所的毕业生,报到证到本所后立即办理户口迁出(已婚学生还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毕业生留意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限,及时到接收单位(或原籍)报到并落户,不按时报到和落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迁户程序如下:
1 、由本所物业管理部代办:物业部一般在7月上旬统一办迁户,办妥后学生可直接到研究生部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以物业部办好户口迁移证时间为准)。
2 、本人办理户口迁移证
如不在上述时间段内迁户,需由本人办理迁户手续:
(1)凭研究生部领的报到证白联;到物业部办迁出手续;凭物业部证明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迁户;到研究生部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白联换取报到用的报到证红联。
(2)如户口迁移证已过期或须改迁,需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原迁移证、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延期或改迁手续(改迁还应附改迁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的,除上述“2、”外,还需要凭代办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办理迁户手续(或按天河区公安分局要求办理)。
(二) 党组织关系迁移:
学生党员离所前需将党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党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向”,在 6 月10日前到办公室臧丹同志处办转出手续, 7 月1日离校前将接收单位开具的“ 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交臧丹在离校单上签字。
离所时未办党关系迁移党员,要根据本所党组织通知按时回所过党组织生活。
四、计生证明:
户籍在所学生,需本人填表签字办理计生证明;户籍不在所学生,计生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
五、其他
1.学生在办完离所程序后,方可到研究生部领取毕业就业单/证。
2.委托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为个人重要凭证,最好由毕业生本人直接领取,若确需委托代领,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离所前写好委托书并签名授权,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签领并转交毕业生本人。
3.学历学位证明开具:在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之前,入职或就读单位需要学历学位证明的,研究生部视情况具实办理。
科技发展部(研究生部)
2019年3月12日
1、4月17日前:经导师批准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递交延期毕业申请(空表到研究生部领取),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毕业生 必须按时于5月中旬参加答辩,否则按肄业处理。
2、 4月22日:学生网上交申请答辩材料(详见2019夏季毕业研究生答辩须知)。研究生部向国科大报2019年夏季答辩毕业生名单。
3、答辩时间定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4、学位授予仪式在6月中下旬,届时在本所主页另行通知。
5、在7月底领取博硕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就业及就业报到证:
1、领取就业协议书:通过毕业答辩研究生每人一份,签署后不能变动,请毕业生签署前慎重考虑。
2、 6月1日前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6月30日前发就业报到证。
3、 6月2日至8月20日期间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8月底发就业报到证。
4、 6月30日前未签就业协议毕业生及未签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到研究生部填写回生源地申请表,至12月10日仍未落实派遣单位的,派遣回生源地并办理档案户口转原籍省市毕业生接收部门手续。
5、毕业生或毕业生委托人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应该认真核对,错漏当时立即上报。
三、户口迁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户口迁移:户籍在本所的毕业生,报到证到本所后立即办理户口迁出(已婚学生还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毕业生留意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限,及时到接收单位(或原籍)报到并落户,不按时报到和落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迁户程序如下:
1 、由本所物业管理部代办:物业部一般在7月上旬统一办迁户,办妥后学生可直接到研究生部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以物业部办好户口迁移证时间为准)。
2 、本人办理户口迁移证
如不在上述时间段内迁户,需由本人办理迁户手续:
(1)凭研究生部领的报到证白联;到物业部办迁出手续;凭物业部证明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迁户;到研究生部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白联换取报到用的报到证红联。
(2)如户口迁移证已过期或须改迁,需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原迁移证、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延期或改迁手续(改迁还应附改迁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
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的,除上述“2、”外,还需要凭代办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办理迁户手续(或按天河区公安分局要求办理)。
(二) 党组织关系迁移:
学生党员离所前需将党员关系迁到入职(就读)单位党委等,学生本人先落实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向”,在 6 月10日前到办公室臧丹同志处办转出手续, 7 月1日离校前将接收单位开具的“ 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交臧丹在离校单上签字。
离所时未办党关系迁移党员,要根据本所党组织通知按时回所过党组织生活。
四、计生证明:
户籍在所学生,需本人填表签字办理计生证明;户籍不在所学生,计生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
五、其他
1.学生在办完离所程序后,方可到研究生部领取毕业就业单/证。
2.委托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为个人重要凭证,最好由毕业生本人直接领取,若确需委托代领,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离所前写好委托书并签名授权,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签领并转交毕业生本人。
3.学历学位证明开具:在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之前,入职或就读单位需要学历学位证明的,研究生部视情况具实办理。
科技发展部(研究生部)
2019年3月12日